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,精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使各项资助得到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,根据9月1日发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AG体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》(内师校发[2022]63号)文件的评定要求,现经班级评选、班主任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,初步确定心理学院2023—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(名单附后)。为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即日起向广大师生公示3天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信反映,过公示期不予受理,欢迎广大师生监督,监督电话: 0471-7381061。名单公示如下(A类22人;B类32人;C类54人):
心理学院团总支、学生工作与就业办公室
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